香港巴士大典

了解更多

香港巴士大典
註冊
Advertisement
Handrail CTB 653

法例規定巴士公司須以清晰字體在巴士下層車廂標明車廂座位及企位數目,總和為巴士最高載客量

企位Standees),指巴士座位以外的可載客空間,乘客只能站立,廣州話稱為「企」,故此得名。

按照現行車輛發牌做法,只有單層巴士或雙層巴士下層才准許乘客站立[1]。不許上層站立,目的是避免重心提高,增加巴士翻側的機會。

歷史[]

專營巴士容許乘客在車廂內站立,「企位」一詞應運而生。企位在巴士運作上已有很長歷史,而企位與座位乘客須繳付的車資均相同。

1980年代以前,巴士載客量較現今標準寬鬆,加上早期巴士載客量不高,經常出現頂閘甚至超載的情況。政府以安全為理由,於1980年代修訂法例,限制巴士企位,按車廂面積及淨重量計算企位數量,巴士的載客量也因此減少。巴士公司因應政策,大幅削減企位(絕大部份為2軸巴士),其中九巴丹尼士巨龍12米非空調量產型(3N4-3N191)更將企位由58人大幅削減至40人;而中巴丹尼士統治者10米樣辦車(DD1)更完全取消企位。

嶼巴租借的冠忠支援客車的型號雖跟嶼巴自家車隊十分相近,亦不設企位(猛獅RR8除外)。

政策[]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53條,行車時乘客不得站立,除非該車輛是領有批准運載站立乘客的牌照的公共服務車輛。[1]

專營巴士[]

為確保行車安全,《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4A章對在本港行駛車輛的設計、構造及保養等事宜有著嚴謹法定規定。當中,《規例》第7及74條分別規定車輛最高總重及巴士可以運載的站立乘客數目,運輸署會根據有關規定以計算巴士法定可以運載的乘客總數。

現時在本港行駛的巴士,必須接受運輸署嚴格的傾側測試,才可正式領牌為市民服務。驗車主任進行檢測時,為巴士模擬最惡劣的情況,在巴士上層放相等於坐滿乘客重量的鉛板等重物,下層則假設只有車長一人,在駕駛席上放置相等於一個人重量的鉛板,即約57公斤;有關傾斜測試左右兩邊共做兩次,巴士轉左彎與右彎的情況,都能模擬出來。

根據《規例》第74條規定,一般而言,巴士可站立乘客人數是以每名站立乘客可佔用0.17平方米計算,亦即每平方米可站立約6名乘客[2]。署長須在巴士登記時,計算單層巴士或雙層巴士下層可以運載的站立乘客總數,方法是將該層以平方米計可供站立乘客使用的地面總面積除以0.17,而地面總面積並不包括以下地方在內:

(a) 座位前面230毫米範圍內,需要用來容納在座乘客的任何空間;
(b) 任何位於梯級井230毫米範圍內,用作通往緊急出口的過道或通道的部分,但有足夠設施(例如護板或擋板)防止乘客被拋下梯級井,則屬例外;
(c) 位於入口或出口230毫米範圍內的任何梯級及空間,該空間由巴士外面量度,其寬度與開口相同;
(d) 司機座椅最後一點前面的任何空間;
(e) 不可能放下每邊長度均為300毫米的正方形的任何空間;
(f) 並非由供站立乘客使用的空間與過道、入口或出口連接的任何空間;或
(g) 如屬雙層巴士,在任何樓梯最底一級的豎板的230毫米範圍內的任何空間。

法例規定,每輛巴士須清楚及正確地以劃一大小而高度不少於10毫米的中英文字體在巴士車廂內(如屬雙層巴士,則在下層車廂),以及在巴士車身尾部或左側,標明該巴士每一層提供給乘客的座位數目,以及單層巴士或雙層巴士下層可以站立的乘客人數。為加強保護站立的巴士乘客,《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4A章第74條規定,巴士上扶手杆、吊帶、柱子或其他有充分強度的設備,安裝位置須能使每名正常高度的站立乘客使用至少一種上述支持工具。

除此以外,所有專營巴士都在車廂通道劃上一條黃色粗線,標示乘客可以站立範圍;一般司機位附近不可站立,目的是保障車長駕駛時,視線不受阻礙。另外,在設有中門設計的巴士,一般梯級或黃色粗線前,即車門附近不可站立,目的是保障乘客免受撞擊車門玻璃後碎裂事故的風險。

非專營巴士[]

非專營巴士一般不設企位,如要設置企位,須在申請客運營業證時提出,或申請修改客運營業證條款,並經運輸署書面批准。香港中文大學的穿梭校巴於1990年代獲署方批准設立企位,以加大載客量及方便攜帶大型行李的師生。而小型巴士不論是公共小型巴士還是私家小巴,皆不可設置企位。

目前香港的非專營巴士中,只有城巴部分巴士、珀麗灣客運愉景灣交通服務港鐵巴士冠忠巴士陽光巴士低地台巴士以及香港中文大學的穿梭校巴設有企位。

爭議[]

運輸及房屋局於2014年2月25日向立法會呈交的文件顯示,港鐵多年來都把列車可載客量高估逾四成[3][4]。報告出爐後,多名立法會議員抨擊政府的「鐵路優先政策」導致鐵路系統不勝負荷,要求政府加設巴士路線以作疏導。一直以來,區議會不斷促請運輸署增加來往住宅區及市區的巴士服務,以緩解港鐵擠迫,但成果不大。

後來,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及一些民間團體發現,目前巴士企位面積計算方法跟過去港鐵的一樣,人均面積為0.17平方米(即每平方米佔6個企位),要求巴士需跟隨現時港鐵載客量標準一樣,改為每平方米佔4個企位(即人均面積為0.25平方米)。他們擔心運輸署的計算方法未能反映市民乘車實況,即使巴士實際上已頂閘也因載客量計算方法影響,令運輸署及巴士公司表示經常出現巴士未有坐滿的問題,以致部分高需求巴士服務未能加班,甚至被減班。

運輸署表示,雙層巴士以座位為主,佔載客量的七成,故企位佔的數量較少;此外該署利用一籃子因素來衡量巴士是否適合調整班次,因此無必要放寬相關標準,以免因載客量降低而不必要增加巴士行經繁忙路段數量,加劇道路擠塞及空氣污染。 [5][6]

2018年九巴872線巴士翻側事故全城關注,為提升專營巴士服務與安全水平,運輸署在2019年就專營巴士上可站立的乘客數目作檢討,當中考慮了海外地區有關公共巴士站立人數的安全標準、乘客的乘車習慣、以及更改專營巴士企位數目的規定的影響。結果顯示,本港就巴士企位數目安全標準的法例規定與研究涵蓋的海外地區之規定大致相若;按此並無需要進行修訂。然而,署方明白乘客的出行模式漸漸改變而乘客普遍希望有一個較舒適的巴士旅程,因此經檢討後,署方認為可採用每平方米站立四人4作為服務水平的基準,為乘客提供更舒適的專營巴士服務。

運輸署在2020年6月提出修改《巴士路線發展計劃中有關改善及減少服務的指引》內有關車輛/班次調配的指標,降低增加巴士調配的門檻,規定專營巴士公司須採用相等於每平方米站立四人的載客率作為增加或縮減車輛/班次的基準,詳情如下:

  • 增加班次:最繁忙半小時由100%下調至90%,最繁忙一小時由不少於85%下調至75%;
  • 削減班次:最繁忙半小時由不足85%下調至不足75%。

上述修訂有助改善乘客站立空間,預計個別路線班次可能仍會出現較多乘客的情況,但乘客需求較高的路線的班次將變得更為頻密,候車乘客可較容易選擇乘搭下一班次。整體而言,乘客在專營巴士上的站立空間將會得到改善。專營巴士公司同意為企位乘客提供更多空間以提升服務質素,並預計需要額外購買約50輛巴士及增聘約120名車長以推行有關建議。

視乎專營巴士公司購置車輛及招聘的進度,以及疫情的發展,《指引》修訂本最早擬於2021年中開始實施。[7]

圖集[]

註釋、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Disambig
為方便引用及查詢,以下的重定向頁均會指向本頁:

站立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