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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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運輸交匯處Public Transport Interchange,簡稱「PTI」),是本港其中一種公共交通設施,遍布全港不同地區。市民可在這些交匯處方便地轉乘不同路面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專營巴士專線小巴非專營巴士及的士,交匯處亦提供地方予車輛上落客、輪候和停泊。不少公共運輸交匯處均鄰近屋苑和大型商場,方便乘客轉乘合適的公共交通工具。

截至2017年6月,本港共有約290個公共運輸交匯處[1];根據2014年的數據,當中59個屬政府擁有。[2]

政策

運輸署給予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定義為「一個讓人於交通服務及交通模式之間互相轉換的地方,當中可包含鐵路車站、巴士停車灣、的士站、公共小巴站、居民巴士停車灣、私家車停車灣,亦可包含泊車及轉乘設施」[3]

在規劃新的公共運輸交匯處時,當局會考慮土地供應、所涉費用、鄰近其他公共運輸總站設施的使用情況、區內的規劃發展,以及交匯處計劃容納的公共交通服務。[4]

公共運輸交匯處容納越多不同的交通模式,其效用也越大。為了吸引更多乘客使用,公共運輸交匯處設在便利的位置(例如港鐵站),提供各類交通工具選擇及服務,以鼓勵更多市民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公共運輸交匯處應盡可能提供舒適的環境,因此所有交匯處的室內及室外指定範圍現已列為禁煙區

運輸署就交匯處的日常管理及維修工作,擔當協調的角色,各相關部門(如食物環境衞生署、路政署、建築署及機電工程署)則按其職能負責跟進所需的工作。

結構與設計

公共運輸交匯處的所在位置,與往返居住、工作、購物、商業、文娛地點的步程應不超過500米,並應設有妥為規劃的行人通道系統以加強聯繫。這有助鼓勵市民使用公共運輸服務,以及紓緩對私家車的倚賴,改善道路擠塞的情況。

公共運輸交匯處的規模一般較巴士總站大,提供各類交通工具選擇,包括巴士總站非專營巴士上落客點、專綫小巴總站及的士站,部分更附設公眾車道及上落客區;有些公共運輸交匯處更連接港鐵車站,方便乘客接駁鐵路,如荃灣站公共運輸交匯處沙田站公共運輸交匯處九龍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等等。

由於不少公共交通交匯處位處室內,加上交匯處的抽風系統缺乏保養及維修,當局不時收到市民投訴公共交通交匯處內空氣混濁。環保署於1998年發出《半封閉式公共交通交匯處的空氣污染管制》的指引,供專業人士及政府部門參考。該指引就半封閉式公共交通交匯處的設計、抽風系統、運作和維修以及空氣質素(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及二氧化硫的最高濃度)提供指引。指引經不時檢討後,至今仍然適用。

31個有蓋交匯處在環保署的守則發出前建成,其中7個經予改善,以確保交匯處的空氣質素符合守則規定的指標和指引[5]。事實上,政府一直致力改善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候車環境及設施,並在可行的情況下,在交匯處進行改善措施。在2010年至2013年10月期間,政府已為45個交匯處完成了改善候車環境及設施的工程,當中主要涉及改善乘客設施及人流管理、改善通風及照明系統。[6]

近年落成的公共運輸交匯處,巴士、小巴及的士車站均採用獨立出入口設計,部分會共用同一出口或入口(大圍站公共運輸交匯處),或者分開出入口(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視乎政府規劃圖則而定。因香港地小人多,加上政府為發展商提供以公共設施換取較高地積比率的優惠,不少公共運輸交匯處建設在上蓋物業的地面層,如小西灣(藍灣半島)公共運輸交匯處等。

有關公共運輸交匯處的種類、設計及設施,請參閱巴士總站條目。

命名問題

在「公共運輸交匯處」一詞被廣泛使用前,政府曾以不同字眼稱呼同類車站,包括「公共交通轉車站」、「公共交通交匯處」(兩者同英譯為Public Transport Interchange)、「公共交通總站」(Public Transport Terminus)等。

不過,近年政府濫用「公共運輸交匯處」名稱,不論規模大小都加入這一名稱;其中2010年衛生署控煙辦公室的公告中,有不少只有專營巴士使用的巴士總站被冠上「公共運輸交匯處」名稱,如大埔區運頭塘黃大仙區黃大仙總站等。此外,政府各部門之間並未完全就公共運輸交匯處定出統一命名,甚至運輸署內部也未有劃一對應特定車站的命名,如又一城內的公共運輸交匯處。[7][8]

巴士公司一般不以公共運輸交匯處命名,命名方式與其他巴士總站相同,如九巴曾以「九龍鐵路站」為九龍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的總站名稱。但有乘客通告列出公共運輸交匯處名稱,曾被列出官方名稱的總站包括烏溪沙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等。

部份巴士總站的官方名稱雖稱「總站」,卻有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功能,如上水總站就是一例。一般情況下,政府不會將規劃作單一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的總站以「公共運輸交匯處」命名,如筲箕灣總站深水埗(欽州街)總站屯門市中心總站等。

註釋、參考資料

  1. 立法會八題:鼓勵巿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2017年6月28日
  2. 政府擁有的有蓋公共運輸交匯處的資料,2014年1月8日
  3. 《Transport Planning & Design Manual》,運輸署,2010年12月。原文為英文,摘錄如下:「A public transport interchange (PTI) can be defined as an area which may contain a rail station, bus bays, taxi stands, public light bus (PLB) stands, resident’s services lay-bys, private cars lay-bys and possibly park and ride facilities where people interchange between services and modes.」
  4. 【巴士站設計二】點解交通交匯處通常起喺建築物下 又冇自然風?,《香港01》,2017年8月26日。
  5. 環保署發出有關守則後建成的11個公共運輸交匯處,以及通風系統會在2000年年底或之前改善的七個公共運輸交匯處,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工務小組委員會,2000年6月
  6. 2010年至2013年10月期間已完成改善工程的政府有蓋公共運輸交匯處
  7.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調整九龍專線小巴第41A、41M及42號線收費〉[交通通告],2011年3月24日。
  8.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調整九龍專綫小巴第2及2A號綫的車費〉[交通通告],2011年4月14日。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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