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Transport Department),是香港政府運輸及房屋局轄下掌管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服務與運輸基建的部門,宗旨之一是協助制訂運輸政策及基建發展計劃,以提升客貨運的安全及效率,並推行政府就公共運輸發展、專營權及規管事宜所定下的政策,促進本港持續發展。
運輸署署長屬首長級第六級職位,過去一直由政務官擔任,現任署長陳美寶在2017年10月11日接任。[1]
歷史
1968年以前,香港交通政策由布政司署轄下交通事務處執行,1968年12月1日,交通事務處成為政府其中一個獨立部門。
1975年,交通事務處正式改名為運輸署,更於1982年改組架構,確立執行交通工程及運輸管理的權力。
1998年底,霍文接替羅范椒芬出任運輸署署長,在六年多的任期內,政績最顯著是配合將軍澳支線、西鐵及馬鞍山鐵路三條新鐵路啟用,策劃及安排了多項公共交通服務重組。霍文亦引入了多項新運輸科技,過海隧道交通時間電子資訊系統及八達通咪表等,均為駕駛人士帶來方便。行人專用區更是他力推的計劃,獲得公眾掌聲。[2]
職能
運輸署負責執行《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及管理道路交通、規管公共交通服務和營運主要運輸基建的各項條例。署方透過管理交通、監管公共交通機構、簽發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提高道路安全,以及制訂長遠規劃以配合交通設施和服務需求的增長。
巴士及鐵路科
運輸署轄下設有十個主要部門[3],其中「巴士及鐵路科」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專營巴士和非專營巴士服務的政策、策劃、發展、規管和監察工作;巴士及鐵路科下設兩個分部-鐵路監察部和巴士發展部,巴士發展部的工作包括制訂和協調巴士政策與巴士安全有關的事宜、審議三間主要專營巴士營辦商的服務發展申請及計劃、處理有關調整專營巴士車費的申請、策劃專營巴士車廠的事宜、評估與新發展項目有關的公共運輸服務需求、檢討公共運輸網絡和遴選營辦商、協調有關非專營巴士的政策及管理非專營巴士業界。
巴士及鐵路科會從公共運輸角度,爲重要運輸研究提供策劃方面的意見,亦會在重要區域規劃項目的各個階段中進行預先策劃,使新發展項目得以順利推行,包括建設巴士總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巴士維修場和車廠及其他相關設施。
監察專營巴士服務
專營巴士公司須按照運輸署批准的服務詳情表所訂的路線、時間表、班次及巴士調配規定提供服務。此外,專營巴士公司須向運輸署提交每條路線的營運報表,包括調配行走有關路線的巴士數目、班次數目、行車里程和乘客人數等。
運輸署透過審核營運報表,以及密切監察從交通投訴組和1823電話查詢中心等渠道取得的市民意見,監察巴士服務運作情況。此外,運輸署定期進行調查,包括總站視察(Termini checks)、中途站調查(En-route bus stop surveys)、行車時間調查(Journey time surveys)、設定界線調查(Screenline surveys)及車上實地調查(On-vehicle surveys)等,以收集有關巴士服務水平的資料,並會因應接獲的投訴或建議,或從巴士公司定期報表發現的問題進行特別調查。
如發現某巴士路線的需求有明顯及持續改變,運輸署會與有關巴士公司商討,以調整服務配合乘客需求的轉變。如發現某路線或某組路線有任何問題或服務不足之處,例如受交通擠塞問題影響,運輸署會與有關方面商討,針對問題建議改善方案,例如實施交通管理計劃、修改行車路線或調整行車時間表等。如有關問題在於營運方法、車長不足或巴士經常故障,運輸署會要求有關專營巴士公司作出改善。
運輸署會透過實地調查和審核巴士公司提交的報表,密切監察其改善措施的成效。有關專營巴士公司如未能提供合理解釋及適時作出改善,運輸署會發出提示信,要求有關巴士公司在合理時間內執行改善措施,並會再作跟進調查,以確定改善措施的成效。
執行保鐵政策
政府自2000年起推行「以鐵路為骨幹」的主要運輸政策,優先發展鐵路,專營巴士及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均為輔助角色。政府雖無明文提及「保鐵」一詞,但巴士迷普通以「保鐵」形容現行公共交通政策。
配額制度
這是運輸署自1999年起針對專營巴士營運的其中一項管制措施,限制專營巴士車隊增長及使用指定道路的巴士數量,引起巴士迷熱烈討論。
重組巴士路線
運輸署經常以巴士服務需求下降、優化巴士服務(Bus Service Rationalisation)、提升網絡營運效益、改善服務質素、紓緩交通擠塞和減少路邊空氣污染等各種巧立名目的理由,透過每年巴士路線計劃、區域性巴士路線重組,以及每逢有新鐵路通車時,強行削減服務、取消巴士路線,甚至在沒有鐵路服務的地區亦削減巴士服務,進一步降低巴士數目。
車輛檢驗
-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車輛檢驗。
所有進口車輛必須進行驗車及首次登記,經類型評定後簽發車輛牌照;如車輛須續牌,亦需要於續領行車證前驗車。
簽發各類駕駛執照、客運營業證、牌照、許可證、通行證
運輸署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及附帶規例執行牌照制度:
- 執行駕駛執照制度:駕駛者必須通過駕駛考試,才會獲簽發相關類別的駕駛執照。公共小型巴士的司機須另行申請公共小巴司機證,並在小巴車廂當眼處展示司機證。
- 車牌
- 車輛牌照
- 客運營業證:根據商用載客車輛的類別及擬辦的服務種類,簽發所須的客運營業證,限制非專營巴士和公共小型巴士的數量,的士數量也受發牌制度管制。
- 大嶼山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
- 行駛巴士綫許可證
在運輸署發出的25種牌照及許可證中,有9種是沒有延續性的,持有人通常不會申請續牌。在16種有需要續牌的牌照及許可證中,有關條例訂明須以簽發當日作為續期證件生效日期的包括有「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快速公路許可證」、「行駛巴士綫許可證」、「禁區許可證」及「限制區許可證」。由於這些許可證的相關條例訂明許可證的生效日期必須由發證日期起計算,而不是以現有證件屆滿日期起計算,並且規定許可證的有效期不得超過12個月,若市民提早續牌,新證件可能會比在現有證件有效期完結時才申請續牌較早屆滿。[4]
管理道路交通
運輸署負責管理香港各類陸路交通工具及渡輪服務的交通安排,以及處理各項相關措施,包括交通事故等。
禁區
運輸署以劃分禁區的方式限制車輛使用,包括:
- 「不准停車」標誌:政府在香港各主要街道劃分為車輛限制區,以「不准停車」標誌識別,禁止車輛在指定時間內停車。
- 封閉道路:政府在若干地區劃分為封閉道路,只限獲運輸署書面許可的車輛進出。
- 行人專用區:政府將若干鬧市街道劃分為行人專用區,車輛不得在指定時間內駛進。
巴士專綫
-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巴士專綫。
區域交通控制系統
香港由1970年代開始發展智能運輸系統,東南亞首個電腦化「區域交通控制系統」(Area Traffic Control System)亦在該年代投入服務。
區域交通控制系統利用一台中央電腦,協調區內街道上交通燈號的運作,目的是讓車輛駛經多個燈號控制路口時,能提供一連串的綠色燈號,以減少車輛在燈位前停車等候和受阻的情況,達致交通暢順。該系統也讓「區域交通控制中心」的運輸署人員可實時監察交通情況,並因應交通情況即時調整交通燈的燈號時間,尤其用以紓緩重大交通事故所引致的交通擠塞。
目前,港九新界共有約1,800個燈號控制路口,連接至全港四個區域交通控制系統
衝紅燈攝影機及偵速攝影機
-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偵速攝影機。
香港分別於1993及1999年開始試用衝紅燈攝影機及偵速攝影機。由於試驗地區的超速情況明顯改善,目前香港共有111個地點裝有衝紅燈攝影機,而偵速攝影機則安裝在120個地點。
自動收費系統
本港所有收費隧道及道路,均設有人手收費及自動收費通道,讓駕駛者可自由選擇以現金或電子方式繳付隧道費。
在「自動收費系統」(Automat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方面,本港首個有關系統是由駕易通有限公司於1993年8月在海底隧道和香港仔隧道裝設。其後易通咭有限公司分別於1995年9月及1997年10月於大老山隧道及城門隧道與將軍澳隧道裝設自動收費系統。
由於「駕易通」(Autopass)與「易通咭」(Electronic Toll)是兩個不同及獨立設計的自動收費系統,若駕駛人士有需要使用安裝不同自動收費系統的收費隧道,他們必須同時申請兩套電子標籤及繳付行政費給駕易通公司及易通咭公司,這情況對駕駛人士造成不便。
自1998年10月起,本港各收費隧道及道路的自動收費系統已統一使用「快易通」(Autotoll)全自動收費系統。使用「快易通」的車主,必須在快易通有限公司開立帳戶,並獲發內藏有關車輛資料的標籤,以張貼於車內。當有關車輛駛過收費亭時不用停車,管理收費系統的公司便會從使用者帳戶扣除收費隧道及道路使用費。
目前,本港九條收費隧道,即海底隧道、東區海底隧道、西區海底隧道、獅子山隧道、香港仔隧道、城門隧道、將軍澳隧道、大老山隧道及大欖隧道,以及兩條收費道路,即青嶼幹線及青沙公路(沙田-長沙灣路段),均裝有「快易通」自動收費系統。根據快易通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目前市面上約有25萬張快易通標籤流通。在2006年至2010年期間,每年使用「快易通」的車輛流量佔各收費隧道及道路的總車輛流量約40至60%不等,而平均使用量於過去五年維持在50%左右。[5]
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
安裝在主要快速公路和橋樑而不設實地控制中心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Traffic Control and Surveillance System) ,包括安裝於公路和橋樑的閉路電視攝影機、車輛探測器、可變車速限制標誌、行車線管制燈號和可變信息顯示屏,並設有中央電腦設施協助監察和控制交通流量。
當發生道路事故,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可讓運輸署或隧道/橋樑/收費道路的營辦商透過閉路電視確認事故,並適當地調整行車線管制燈號以顯示行車線的封閉;並調校可變車速限制標誌以降低車速限制;亦可透過可變信息顯示屏發放交通資訊,提醒位於較前路段的駕車人士。
當完成交通事故的清理工作後,運輸署或有關營辦商會將所有行車線管制燈號、可變車速限制標誌和可變信息顯示屏回復至正常狀態。
行車時間顯示系統
運輸署在2003年首次將「行車時間顯示系統」(Journey Time Indication System)引進香港,讓駕駛人士知道從香港島往九龍經哪一條海底隧道是最便捷的路線。
整個系統包括四部分:資料搜集、通訊網絡、路上的顯示屏及中央控制中心。車速的數據會透過偵速攝影機和安裝在巴士上的行車定位儀器來收集。在經過數據運算後,裝設在路上的顯示屏會用綠、黃、紅三種顏色顯示出行車時間,該系統會24小時運作。
第一組時間顯示屏首先裝設於告士打道東行線稅務大樓外,於6月21日實施,駕駛者將會知道在所處位置使用三條過海隧道到達九龍出口分別所需的時間,行車時間數字每5分鐘更新一次。由顯示屏到達紅磡海底隧道九龍出口的行車時間如下:
- 綠色:10分鐘或以下;
- 黃色:11-20分鐘;
- 紅色:20分鐘以上。
由顯示屏到達東區海底隧道或西區海底隧道九龍出口的行車時間如下:
- 綠色:20分鐘或以下;
- 黃色:21-40分鐘;
- 紅色:40分鐘以上。
若過海道路有嚴重擠塞,顯示屏會出現「路線嚴重擠塞」的標誌。若有緊急事故發生,顯示屏會出現「隧道封閉」的標誌。
運輸署設置在堅拿道天橋北行線近香港仔隧道北面出口的第二組行車時間顯示屏於2003年12月7日啟動,方便駕駛人士選擇 最便捷的過海隧道路線往九龍。第三組行車時間顯示系統設在東區走廊西行,即北角城市花園對面,於12月21日啟用,讓駕駛人士知道從海底隧道或西區海底隧道前往九龍的預計行車時間。
鑑於行車時間顯示系統在港島區的表現理想,該系統已在2010年5月31日擴展至覆蓋九龍區及港島東區,詳情如下:
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
運輸署於2000年5月成立「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Emergency Transport Coordination Centre),在緊急情況(例如鐵路事故)及會帶來重大交通影響的大型活動期間,即與相關部門和公共運輸服務營辦商緊密聯繫,制訂應變措施,疏導車流人流,令交通情況盡快回復正常。
協調中心透過不同媒體向公眾發放交通及事故資訊,減低事故對交通帶來的影響。協調中心由運輸署職員全日24小時值勤,透過40多部液晶顯示屏組成的大型電視幕牆,實時掌握各區交通情況,同時向市民和駕駛人士發放最新信息,將事故的影響減至最低。
視乎事故的嚴重程度,例如事故位置、擠塞範圍、服務預計受阻時間和影響等,中心採用三級制模式應對。遇上預知的大型活動、大型突發事故或其他嚴重影響交通的情況,中心便會以第三級模式運作,即聯合督導級別。屆時,運輸署和警方高層人員會一起督導交通和運輸事宜,與公共運輸服務營辦商和其他持份者的代表一同處理,以提高聯繫、溝通和決策效率。
2005年世界貿易組織第六次部長級會議、2008年北京奧運香港區火炬接力、2010年土瓜灣馬頭圍道塌樓事件、2014年佔領行動,和每年一度的香港馬拉松比賽,都是聯合督導級別的事故或活動。
臨時交通安排
-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臨時交通安排。
運輸署會因應各類情況,包括:
而實施臨時交通安排,措施包括:
- 封路
- 交通改道
- 編訂臨時路線疏導乘客
運輸署網站
互聯網上廣播閉路電視影像
運輸署於1999年在43個策略性地點安裝閉路電視拍攝交通實況影像,透過運輸署網站向市民廣播。
現時閉路電視影像已增加至119個。
交通運輸資訊平台
為了回應市民對運輸服務及交通狀況掌握更快更準確消息的期望,運輸署自2005年中起,利用運輸署新網站作為發放交通運輸資訊平台,在有特別交通安排、改道措施或提供新運輸服務等情況時使用。
新網頁在發放緊急事故信息方面有新安排。當有特別嚴重事故,如交通意外引致道路封閉或交通須改道,網頁會有閃爍橫額,寫上「特別交通消息」,以更明顯和吸引的方式,通知公眾有關事故最新發展。
提高道路安全
因應不同的客觀環境因素,持續改善道路網和運輸基建設施,以提高道路安全。此外,署方亦透過宣傳和教育活動,向各道路使用者灌輸道路安全的知識和正確使用道路的態度。
相關條目
註釋、參考資料
- ↑ 陳美寶任運輸署長,香港政府新聞網,2017年9月21日
- ↑ 開闢行人專區獲掌聲,蘋果日報,2005年5月27日
- ↑ 運輸署網站:組織圖
- ↑ 立法會二題:運輸署會檢討牌照及許可證續期安排,2005年6月8日
- ↑ 香港各港各收費收費隧道及道路隧道及道路的的「快易通」收費系统使用率,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