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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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灣Ma Wan),位於荃灣區西南部,是區內其中一個外島,與大嶼山東北部陰澳一帶同屬荃灣區一部份。

往來馬灣的車輛必須駛經青嶼幹線馬灣路,為減少對青嶼幹線長遠交通影響,除持有運輸署簽發許可證的車輛及指定類別車輛在特定時段可進入馬灣外,馬灣路及島上所有道路已定為24小時不准車輛進入的禁區[1]

歷史[]

馬灣位處汲水門,是香港境內往返中國內地主要水道之一,海路運輸相當繁忙,早在清初時已有士兵駐守,抗衡肆虐的海盜。1897年,清政府設置「九龍關」,負責檢查來往船隻、徵收稅款、邊境巡邏及防止鴉片走私等事宜。1898年,中英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英國取得包括馬灣在內的九龍半島北部土地,中英邊界順應地北移至深圳河,地處邊界以南的九龍關失去了存在意義和用途,故在不久之後就被關閉。

在1990年代以前,馬灣是恬靜休閒的小島,東面設有名為「東灣」的海灘。村民大多以漁業為生,聚居在西部沿岸,日常出入須靠街渡往返位於荃灣區深井馬灣碼頭,故此馬灣一直被劃入荃灣區。

馬灣發展計劃[]

機場核心計劃各項工程在1990年代進行得如火如荼,青馬大橋汲水門大橋跨越馬灣,日後往返大嶼山的車輛在馬灣上空經過。港英政府為興建青馬大橋而在馬灣覓地,並與新鴻基地產磋商,以政府地皮交換新地持有的馬灣舊村地皮,此做法於1996年提交行政局通過。[2]

新地趕及在1997年以換地形式取得馬灣地段第392號整塊用地[3],並與港英政府於主權移交前夕的6月23日就馬灣東北綜合發展區簽訂協議。新地協助島上原居民搬遷往新鄉村發展區,繼而發展住宅項目珀麗灣,並得到政府批地興建主題公園。政府根據馬灣發展協議,要求新地興建渡輪碼頭、消防局及警署、馬灣與青嶼幹線的連接路、馬灣收費廣場等一系列基礎設施。該收費廣場屬政府管有,用於青馬管制區日常營運。[4]

Ma Wan Toll Plaza 2

馬灣收費廣場

鑑於青嶼幹線原本是為機場東涌的發展而設,青嶼幹線原有設計並不包括連接馬灣的道路。當局在決定加建馬灣路時,其中一項重要考慮是限制來往馬灣的陸路交通,以確保青嶼幹線交通暢達無阻。政府在規劃馬灣對外交通及運輸模式時,是以水路為骨幹,陸路為輔助;來往馬灣海上和陸上交通工具的乘客量,以75%:25%的比例作為對外交通及運輸規劃的原則。[5]

珀麗灣與島上交通服務[]

根據1997年6月23日新地與港英政府簽訂的協議,新地須提供巴士服務出入馬灣。新地有絕對權聘用或與任何機構、公司及/或個人簽訂合約,以提供巴士服務。[6]

珀麗灣於2002年12月開始入伙,唯一連接馬灣及青嶼幹線的馬灣路與馬灣收費廣場雙雙同步啟用。島上唯一公共交通營辦商珀麗灣客運經營的兩條居民巴士路線--NR330NR332亦全面投入服務,分別往返青衣站葵芳(新都會廣場),連同渡輪服務成為居民日常出入馬灣的主要交通工具。

歷經多年發展,馬灣現行交通網絡相當全面,珀客經營三條居民巴士服務行走馬灣與青衣、葵芳及香港國際機場,當中往返馬灣與青衣及葵芳的居民巴士服務均為24小時運作;陽光巴士亦經營兩條居民巴士路線往返荃灣,便利居民前往就近鐵路車站公共運輸交匯處,轉駁其他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此外,居民也可乘搭渡輪服務分別前往中環荃灣

運輸署理解馬灣居民希望獲提供更多元化交通服務。當局考慮應否引入新的專營巴士路線或專綫小巴路線時,基本因素包括該地區發展、人口變化、居民交通需求轉變,以及該地區既有交通服務及網絡是否足夠。馬灣現時已有五條居民巴士服務前往各區,交通網絡相當全面,而區內居民人數以及馬灣公園訪客數目均相當穩定,居民及訪客對日常交通需求因此亦應維持平穩。雖然專營巴士及專綫小巴原則上可在馬灣公共路段提供服務,除非改動或取消原有居民巴士服務或渡輪服務,否則未必有足夠額外乘客量,以支持開辦新的巴士或小巴路線,運輸署因此認為當時無須引入其他公共交通工具。[7]此外,馬灣既有公共道路或巴士總站設施也未能配合有關建議的推行。[8]

2021年3月,運輸署向荃灣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提交文件,指出根據政府與新鴻基地產有限公司就馬灣東北綜合發展區所簽訂的協議,發展商按協議須提供渡輪服務,亦有責任提供巴士服務往來馬灣,但協議並沒有向發展商授予任何馬灣對外巴士服務的專營權。如任何非專營巴士服務營辦商計劃營辦新的居民巴士服務,可按照既定程序填寫相關的申請表格,在取得乘客代表支持後向運輸署提交申請。在審批有關申請時,運輸署會按既定程序及根據相關法例,包括《道路交通條例》,評估申請人擬提供服務的需要、現行公共運輸服務的水平,以及擬提供服務地區和道路交通情況等因素作出決定。現時載於馬灣分區規劃大綱圖說明書內的相關交通規劃指引說明,「在運載能力的角度上,渡輪在繁忙時段內為往來馬灣的主要交通工具」,當中並沒有指明渡輪服務的目的地。運輸署認為應根據居民的出行模式和交通需求而編配服務馬灣居民的公共運輸服務,否則會造成資源錯配和浪費,也令運輸服務的營運效率下降;而適度地優化渡輪或巴士服務能更有效運用資源,亦可紓緩其加價的壓力。因此,運輸署在顧及乘客需求的前提下,會審慎地考慮珀客有關靈活地調整馬灣各項公共運輸服務的申請,使各項公共運輸服務得以在服務水平、票價和財務可行性各方面之間取得平衡,從而提升服務的穩定性。[9]

馬灣公園[]

新地1994年構思的馬灣公園,是一個以南中國海村落及新舊香港為主題,並設有多種機動遊戲的大型主題公園。隨後政府落實興建迪士尼樂園,新地建議公園改以「香港大自然」為主題,保育樹木及保留馬灣舊村風貌。其後,有關建議獲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

佔地19公頃的馬灣公園,分為兩期興建,第一期共有三個項目,包括「大自然公園」、「挪亞方舟」及「太陽館」。其中「大自然公園」已於2007年7月1日免費開放給市民使用,而須收取入場費用的「挪亞方舟」,亦已於2009年5月23日啟用,設有全球最大的挪亞方舟仿製品,出入口設於珀欣路。餘下的「太陽館」,是香港聖公會與新地合作的項目,於2012年7月啟用。

為配合馬灣公園逐步開放後所帶來的交通需求,城市規劃委員會2008年同意放寬馬灣水陸交通限制,容許在繁忙時間才以渡輪為主要交通工具;運輸署自7月4日起,容許市區的士於每日晚上11時至早上7時,進入馬灣近珀林路迴旋處之的士上落客區提供服務;其後逐步放寬至市區的士可以全日24小時在馬灣路、馬灣路與珀林路之間的迴旋處、芳園路以南的一段珀林路、馬灣鄉事會路以東的一段芳園路,以及馬灣鄉事會路行駛。[10]

公共巴士方面,由2011年12月23日起,逢星期一至五10:00至16:00可自由進出芳園路及馬灣公園[11][12]。來往珀麗灣及荃灣的渡輪服務於2012年12月14日停航(2013年6月8日恢復有限度服務[13]),政府同時放寬汽車進入馬灣的限制,公共巴士於每日10:00-16:00可進出芳園路及馬灣公園,而市區的士更可全日24小時往來馬灣路,以及馬灣路與珀林路之間的迴旋處[14]

政府於2021年3月31日公布,已簽立批地文件,新鴻基地產須在批地日期起計3年內,修復和翻新馬灣舊村,建成馬灣公園第二期。當時新鴻基認為馬灣公園連年虧損,乃受交通限制影響,故與政府部門商討爭取放寬有關限制,並引入專營巴士服務[15]。因此,運輸署於2023年1月建議開辦假日專營巴士路線,來往馬灣(珀欣路)九龍站,途經南昌站一段深旺道,以配合馬灣公園第二期於2024年第一季建成並開始運作[16]。該路線最終交予九巴營運,編號230R,2024年2月3日投入服務。

街道結構[]

馬灣所有道路都是禁區範圍,以限制進出馬灣的車輛數目。巴士於每日10:00-16:00以外須獲運輸署批准才可進入馬灣。青馬大橋設有出入口連接馬灣路,是馬灣唯一對外陸路通道,在珀林路迴旋處前設有收費站。

青馬大橋下層並不能通往馬灣,故若青馬大橋因颱風而需關閉橋面,特別路線九巴Y41線便會輔助NR330線應急,特准行走橋面。另外,由於馬灣路只能通往青嶼幹線青衣方向,來往大嶼山的車輛(例如居民巴士NR334線)出入馬灣均須行經青馬大橋東、西行各一次,中途在青衣西北交匯處掉頭。

巴士服務[]

行走馬灣島上的居民巴士路線有五條。三條以珀麗灣為總站之路線由珀麗灣客運營辦,當中NR332線為每天二十四小時提供服務。而另有兩條主要服務馬灣各鄉村之路線則由馬灣鄉事委員會委託陽光巴士營辦,途經珀欣路、馬灣鄉事會路及珀林路,以珀欣路為總站。專營巴士方面,多年來一直欠缺常規路線,直至2024年2月3日九巴230R線投入服務為止,惟只限週末及假日提供服務,且主要服務對象為前往馬灣公園之遊客而非馬灣居民。

馬灣巴士站資料
條目名稱 位置 類型 備註
珀麗灣總站 珀麗灣第5座內 巴士總站 官方名稱為「馬灣(東灣巴士總站)」
馬灣 (珀欣路) 總站 珀欣路馬灣消防局旁 巴士總站 鄰近馬灣公園,島內唯一有常規專營巴士使用的車站
沙灘廣場 珀林路馬灣收費站外 巴士中途站 可經屋苑通道前往東灣海灘或馬灣公園
基慧小學 珀林路基慧小學(馬灣)旁 巴士中途站 鄰近馬灣鄉村
田寮新村 珀林路珀麗灣第21座對面 巴士中途站 鄰近馬灣鄉村
馬灣鄉事會路 (南) 馬灣鄉事會路近馬灣大街村南 巴士中途站
馬灣鄉事會路 (北) 馬灣鄉事會路近馬灣大街村北 巴士中途站

圖集[]

相關條目[]

註釋、參考資料[]

  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七題:馬灣交通〉[新聞公報]。
  2. 新地馬灣賺3.2公頃地〉,《明報》,2014年7月17日。
  3.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二題:珀麗灣及馬灣公園〉[新聞公報],2008年6月11日。
  4. 立法會九題:青馬管制區,2012年5月22日。
  5.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馬灣的交通及運輸安排〉[新聞公報],2007年10月15日。
  6. 「綜合發展區」、地契修訂及換地安排,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2008年7月18日(附錄第8點,文件第26-27頁)。
  7.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五題:馬灣公共交通服務〉[新聞公報],2014年5月28日。
  8. 馬灣的交通服務,荃灣區議會第51/12-13號文件,2012年9月。
  9.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有關馬灣渡輪及居民巴士最新交通安排(運輸署的回應)〉,2021年3月。
  10. 第4295號公告:〈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荃灣馬灣禁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第18卷第30期,2014年7月25日。
  1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巴士在荃灣馬灣上的道路行走〉[交通通告],2011年12月21日。
  12. 第8432號公告:〈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荃灣馬灣禁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第15卷第51期,2011年12月23日。
  13.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馬灣的運輸安排〉[交通通告],2013年6月3日。
  14. 第8006號公告:〈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荃灣馬灣禁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第16卷第50期,2012年12月14日。
  15. 新地獲批馬灣公園第二期地 須3年內活化馬灣舊村〉,on.cc東網,2021年4月1日。
  16. 油尖旺區議員李偉峰的Facebook帖子,2023年1月5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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