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香港巴士大典討論 → 更改路線分拆條目(2013-06-04) |
我剛才已將303的資料搬至681P,因前者更改為後者時只更改了編號及營辦商,實際運作上並沒有任何分別,應視作為同一條路線。
不過,有些路線是因大幅修改路線而更改編號,如114,N968,但是前者的條目已分拆,後者則沒有,只是一個重定向。請問應該使用哪個方式來處理這些條目?分拆還是合併? --智智(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0:03 (HKT)
- 根據當時的政府新聞公報,303線是取消,然後由681P線取代,情況與3→3B類近。本人反對將兩線合寫。--Dcfchan(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0:11 (HKT)
- 分拆定合併,主要考慮有關路線的歷史因素。如有巴士路線非直接接辦(例如是由新營辦商提出),應視作取消原線,由新營辦商開辦定線相同或相近的新線取代,故應視作兩條不同的巴士線,如(3 vs 3B)、(45 vs 40P)、(41 vs 41A)、(47 vs 47A)、(303 vs 681P)、(NWFB 19 vs CityB 19)等,不應合併;至於改經不同隧道的問題,105、114、117、119、141、348(905、914、917、619、641、948)等改行不同隧道導致需要改編號的路線確實有大歷史因素而改動(一係因市民要求,一係配合新隧道落成),故不應合併;至於為何N968 vs N368沒有分拆,可能只是因為當時某些用戶懶得另開條目而已。--215XBus(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10:09 (HKT)